2006年年底,商务部发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并宣布《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3月22日,在《办法》发布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国家商务部正式公布了《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和《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对成品油、原油经营企业办理经营资格申请等作出具体说明,《指引手册》的出台,意味着中石油、中石化长期以来在国内成品油批发经营领域的垄断正式破局。
在这份《指引手册》中,商务部对成品油、原油经营企业办理经营资格申请、停业和歇业手续、经营资格注销、经营批准证书变更、证书挂失补办、年度检查、外资企业申请等事宜的审批部门、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审批时限等进行了分类细化,并规定,企业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申请人的提交材料应包括: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
这意味着,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之后,《指引手册》为民营油企进入成品油批发经营领域再上一级台阶提供了政策依据,只要符合《指引手册》要求的企业,均可获得成品油的批发经营权。
根据成品油商品自身特点和近年来企业经营的先进经验,对企业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的油库库容要求由原来的0.4万立方米调整为1万立方米。考虑到民营企业在石油产业方面才刚刚起步,所以预留了整改期,批发和仓储企业可以在办法实施之日起18个月内进行整改,零售企业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结束后,仍不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将会逐步退出成品油市场。
此次成品油市场开放,对多年来一直备受掣肘的国内从事成品油批发的广大民营企业是一个最大的利好。“惟条件不惟身份,从此我们可以理直气壮经营成品油批发业务了。”上海一位民营油气企业老总如是说。
国家信息中心能源专家牛犁表示,新规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石油民营企业与国有石油公司拥有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将为国家的能源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目前民营企业已进入我国成品油分销领域的各个环节,据统计,截至2006年11月底,全国民营石油流通企业有59640家,其中批发企业3340家,约占全部石油批发企业的33.4%,加油站56300家,占全部加油站数量的56.3%。民营石油批发企业与民营加油站固定资产总投资达到7720亿元,已成为我国成品油经营的重要力量。随着新规定的出台和实施,这一比重可能还会增加。
不过市场的开放没能帮助民营油企解决根本的油源问题,但市场进入机会增加,以及外资的进入也让他们多了油源的选择。有媒体报道说多家民营油企正翘首企盼外资的“垂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