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指数公司进行日常运营管理,进行企业化独立运作在福田区政府的指导下,由华强北重点电子专业市场、中介机构、咨询机构及相关企业等共同出资组建“深圳市华强北电子市场价格指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指数公司”),在指数建设、试运行期结束后负责华强北指数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提高运营效率,探寻赢利模式,走持续发展之路。 (2)指数公司接受区政府监督指导,开展事业化公共服务在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广东省信息产业厅、深圳市信息办、福田区人民政府共同组织下,由福田区人民政府具体筹办成立了“华强北•中国电子市场价格指数监督委员会”(简称“指监会”)。指监会代表福田区政府授权指数公司负责华强北指数的发布、维护、管理和运营。指数公司接受“指数监委会”的监督与指导,以确保指数公司能够客观公正、持续稳定地发布指数,履行其公共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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